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满意度调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09:45:31 点击数:7933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督字〔202313号)要求,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省教育厅督导处将对赣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1.调查时间:20231110日至1210日。

2.调查内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教育治理、总体评价等4个方面。

3.调查方式:采用网络问卷方式,面向社会了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1.调查对象:涉及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3类人群。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

2.问卷类型: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2023年对赣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关于配合做好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1)(1)555.png 

(答题二维码)

2.问卷调查。填答人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后,按照类别参与问卷调查。

3.问卷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